首批68位 | 南京律师实习考核面试“不见面”!
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怎么办?只能等吗?
A:时不我待!困难面前必须大胆创新,主动作为!
2月13日,南京市律师协会通过云视讯视频方式召开了八届九次会长办公会,在线上完成了疫情期间实行实习人员网上面试考核等一系列工作部署。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权益,根据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有关规定,结合防疫工作形势和要求,南京律协决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对申请执业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据悉,2月21日(下周五),首批全部68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将有机会参加“不见面”的面试考核。(名单附后)
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试考核将正常有序推进。
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管理和考核专门委员会主任钱宙律师介绍,原则上考官、考务及应试人员在各自居住地参加。在防控措施得以落实和保障的前提下,考官和应试人员也可在律师事务所办公室内进行。同时,邀请市律协监事会派员对网络远程面试考核全程给予监督。
这个微调需留意!
本着改变考试形式但不改变从严要求的工作宗旨,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基本不变,但又一处小微调。
钱宙特别提醒——
“实习表现”项的第三款“熟悉参与办理案件的基本程序及法律关系”的考核内容将调整为“实习人员所熟悉业务领域的基本程序及法律关系”。
由考官根据应试人员自己选择的业务领域或口述的参与办理的某个案件现场出题,考察应试人员对该业务领域案件办理的基本程序和法律关系掌握情况。评分标准为:少答一个得分点扣2分,错答一个得分点扣5分。
根据2月13日讨论通过的南京律协《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本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面试考核的方案》考核共分五个流程完成。
流程一:面试人员进入“备考群”备考
由市律协秘书处提前三天创设微信“备考群”,并将含有群二维码的短信发至应试人员手机上,由应试人员扫码进群。无故不扫码进群的,视为放弃参加当期面试考核。
应试人员进群后须做好以下两项准备工作:
1.加“备考群”群管理员为好友。应试人员进群后,应当主动申请群管理员为好友,便于群管理员安排应试人员随机进入某个“考场群”参加考试。
2.下载《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分表》,并将表内姓名、实习证号、律所名称填写后存成“WORD”格式备用。
流程二:组建“考场群”
由市律协秘书处根据能够参加当期面试考核工作考官的人选情况,组建若干个微信“考场群”,并将含有群二维码的短信发至考官和监督员手机上,由考官和监事会监督员扫码进群。
考官、考务和监督员应着正装并提前15分钟进入各自的“考场群”,做好开考准备。
流程三:应试人员进入考场
各“考场群”考务工作人员在征得主考官同意后,联系“备考群”群管理员并由其随机安排一名应试人员进入本“考场群”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进入“考场群”后,须:1.出示本人《实习证》和《身份证》,由考务人员进行身份核对;2.上传《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分表》(WORD格式)到该“考试群”,供考官评分使用。
流程四:进行面试考核
考核内容和程序如线下考核。每位应试人员的考核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流程五:评分计分
单场面试结束后,考务人员应将本场应试人员请出本“考场群”。
应试人员离群后,考官应独立对应试人员考核情况进行评分,并在应试人员上传的《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分表》上签字确认,并采用拍照或截图方式进行存档。存档后传给本考场考务人员。
考务人员对三位考官给出的评分进行统分并存档。
以上五个流程完成后,一个应试人员的单场面试考核结束。各“考场群”再循环流程三至流程五,直至全场面试考核结束。
更多详情,南京律协官方网站将于近期发布!
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名单
(2020年第一批)
序号 姓名 实习单位
1 韩 亮 江苏爱信律师事务所
2 张茂凯 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
3 贾瑞莹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4 朱元婷 江苏苏策律师事务所
5 董婷婷 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
6 李小敏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7 王树磊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8 吴晓娟 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
9 吴广泽 江苏金大律师事务所
10 刘东起 江苏宁创律师事务所
11 金 鑫 江苏六朝律师事务所
12 朱加梅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13 温晓雯 江苏天茂律师事务所
14 杨 梅 江苏蔚蓝律师事务所
15 杨韵桃 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16 谢 军 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
17 王尊力 江苏德善律师事务所
18 王冬冬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19 徐雪倩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20 张沁园 江苏刘万福律师事务所
21 朱 萍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22 赵振宇 江苏方胜律师事务所
23 陈 亨 北京友恒(南京)律师事务所
24 刘兆元 江苏高旗律师事务所
25 张耀辉 江苏品迈律师事务所
26 龚 元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7 胥昊楠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28 李 萌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29 马玉婷 江苏友为律师事务所
30 谢世豪 江苏谢满林律师事务所
31 张彦春 江苏德善律师事务所
32 贾 倩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33 张 睿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34 宇 洋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35 陈 岭 上海市协力(南京)律师事务所
36 华枭宇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
37 董陆林 江苏玄博律师事务所
38 杨超飞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39 吴 敏 江苏舜阳律事务所
40 田兆伦 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
41 洪 凝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
42 秦 凯 北京市京都(南京)律师事务所
43 李少普 江苏云尚至昭律师事务所
44 沈建东 江苏普善律师事务所
45 杭 舟 江苏方胜律师事务所
46 杨洁慧 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
47 杨定国 江苏友为律师事务所
48 徐冠忠 北京市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
49 曲宁宁 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
50 程 杰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51 陈乾飞 江苏苏泓律师事务所
52 阮述宏 江苏衡圣律师事务所
53 师庆玲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54 芮 雪 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
55 杨传红 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56 沈 鹏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57 胡恩光 江苏轩衡律师事务所
58 卢藩章 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59 许海涛 江苏德善律师事务所
60 程 可 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
61 曹 娟 江苏玄博律师事务所
62 朱 铃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63 张 威 江苏宁创律师事务所
64 汪 欣 江苏轩衡律师事务所
65 林 梦 江苏东域律师事务所
66 苏吉晨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
67 江登勇 江苏苏星律师事务所
68 黄佳娜 江苏苏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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